山东省体育条例
发布时间:2012-03-31   点击量: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发展体育事,增人民体,提高体育运水平,促社会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根据《中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法律、法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工作、展体育活和体育经营组织和个人均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体育工作持以全民健身活动为,普及与提高相合,群众体育和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

 

全社会当大力展体育事,增全民体育意,振民族精神,为经济、国防建和社会展眼

 

第四条各人民政府当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广泛展体育宣,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划和划,在组织管理、经费投入、施建展体育产业等方面予保障和支持。

 

第五条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其他有在各自的职权内管理体育工作。体育行政部各部、行、社会体做好体育工作,展体育活

 

体育社会体在体育行政部的指督下,按照其章程组织展体育活,推体育事展。

 

第六条推体育体制改革,逐形成体育行政部管理,体育社会体运作,社会各方面兴办和支持体育事的机制。

 

第七条各人民政府展体育教育,加体育科学研究,推广先用的体育科学技成果,提高技体育水平。

 

第八条 对为体育事做出突出献的组织和个人,当予以表彰、励。

 

第二章 社会体育

 

第九条各人民政府负责推行国家全民健身划及本省施方案,体育行政部会同有具体组织实施,动员和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活

 

第十条体育行政部按照国家制定的公民体质测准,公民体质进行抽样监测,适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指全民体育锻炼和科学健身。

 

第十一条 展城市社区体育,将社区体育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

 

街道处应当利用区内自然境和体育施,引组织居民自愿展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活

 

第十二条各人民政府当重视农村体育事发挥村民委会和基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遵循余、自愿、小型、多的原,引组织农展适合村特点的体育活

 

第十三条国家机、企业组织应展广播体操、班前操、工操等多形式的体育活举办群众性体育比

 

第十四条工会组织开工体育活发挥所属场馆的作用,倡和推广适合工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

 

第十五条各人民政府当重、支持老年人、残疾人体育事展适合其特点的体育目,其参加体育活提供方便。

 

第三章 学校体育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和学校将体育作学校教育的成部分,培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展的人才。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体育作为对学校价的重要内容。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十七条学校必按照开设体育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和学生体育合格准,保学生天在校期用于体育活时间不少于一小

 

第十八条学校组织形式的外体育活学年至少行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会。

 

第十九条学校当按照国家定的准配置体育施和器材,安排一定的体育经费,并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条学校体育施必用于学校体育教学和学生余体育活,不得挪作他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破坏和出转让学校体育施。

 

第二十一条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培体育后人才点中学、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的业务

 

第四章 技体育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体育,组织实施国家奥运争光划,鼓励运动员提高运水平,在体育竞赛异成国家争得誉。

 

第二十三条重、支持青少年儿童参加余体育训练。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体校的领导和管理,高水平后人才基地予重点扶持。

 

第二十四条全省性的单项体育全省余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注册的余运动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育竞赛和人

 

第二十五条体育行政部训练单当加强优秀运动队,突出重点目,建立健全争、激励和束机制,行科学训练格管理,尖子秀运动员创造良好条件。

 

市(地)、企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建立秀运动队

 

第二十六条各体育行政部和运动员所在位必强对动员国主、集体主、社会主和法制教育,培其敬奉献精神,增强组织纪念,使其具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素

 

第二十七条 对优秀运动员应当在升学、退役安置、医保健等方面待,具体法按照省有关规行。

 

第二十八条 体育竞赛实行分管理。

 

全省合性运会由省体育行政部管理,四年行一届。全省单项体育竞赛该项全省性会管理。

 

市(地)、县级综合性运会和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法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九条体育竞赛实行公平争的原。体育竞赛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遵守体育道德和竞赛规则,不得弄虚作假、私舞弊。

 

在体育运禁使用禁用的物和方法。

 

第五章 体育经营

 

第三十条体育经营,是指以利用国体育组织认定和国家体育行政部批准展的体育运动项内容和手段经营的活,包括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娱乐、技、科技咨等活

 

第三十一条各人民政府极培育体育市,鼓励、支持组织和个人依法展体育经营展体育产业.增体育自身展活力。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体育经营管理和督。

 

从事体育经营组织和个人,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提出申,取得后,方可理工商登

 

从事利性体育培专业取得省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证书后方可执业

 

第三十三条鼓励体育事业组织发挥场馆目、技优势展体育经营。有当支持其展合法的体育经营。体育经营的收和有体育经营的行政性、事性收,必按照国家和省的行。

 

第六章 保障条件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当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算和基本建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展和政收入的增增加体育事的投入。

 

第三十五条鼓励组织和个人自筹资展体育事组织和个人体育事的捐助,必全部用于体育事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划。

 

新建居住区、小区,必按照国家有关规划建社区体育施。

 

第三十七条公共体育当向社会放,提倡机、企业组织的体育全民健身活

 

第三十八条公共体育施不得改作他用,确国城市划或者改造需要占用的,必须经人民政府批准,并征得上一体育行政部同意;占用体育施的,必按照 国家有关规补偿或者先行地新建;新体育于原体育施,新体育施未建成之前,原体育施不得改

 

第三十九条 合性运会和大型体育活,有和主办单当密切配合,做好宣、交通和安全保工作。

 

当文明观赛,遵守赛场纪律,不得赛场秩序,破坏施,侵犯运动员、裁判的人格尊

 

第四十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售的体育器材和用品,必符合国家定的准。

 

第七章 法律

 

第四十一条 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对直接任人员给予批教育或者行政分:

 

(一)未按照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的;

 

(二)未保学生天在校期一小体育活动时间的;

 

(三)将学校体育施挪作他用的。

 

第四十二条 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定的,由体育社会体按照章程处罚国家工作人中的直接任人由体育行政部依法予行政分。

 

第四十三条 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定的,由体育行政部按照国家和省的定予以理。

 

第四十四条 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令其限期改正。

 

第四十五条 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通,并取得的体育先进县(市、区)、)等体育誉称号,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

 

第四十六条体育行政部的工作人在行政管理活中玩忽守、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依法追究刑事任。

 

第八章 附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