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新气象 激发新活力 开启新征程为推动博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发布时间:2017-10-20   点击量:

201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力实现第二个翻番目标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博兴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为实现全省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加快建设“五个博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紧扣中心工作,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把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关注民生问题,大力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作为重点,加强对就业、社保、教育、医疗、文化、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把人大信访工作同全面履行人大监督职能结合起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全力发挥职能作用

    坚持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正确处理县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的关系,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部署及时作了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把贯彻党委意图、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对提请拟任命的干部,实行任前法律考试、供职表态,任后就职宣誓、工作评议等监督机制,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倾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精心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切实组织代表开展好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为代表履行职责积极搭建平台、载体。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好重点建议的督办,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广泛宣传代表履职的先进事迹,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大力弘扬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人大的社会影响力。主动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各项活动。密切与兄弟县区人大的联系,及时总结交流人大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不断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进一步形成人大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