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8月联合接访情况
发布时间:2009-08-12   点击量: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8月联合接访情况
一、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到县区联合接访的公告
根据滨州市委的意见和《滨州市人大常委会联合接访办法》的规定,2009年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实行到各县、区联合接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合接访时间
2009年8月3日上午9:00。
(二)联合接访地点
1.市直、开发区联合接访地点:滨州市市政大楼东北侧100米处,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接访处。
2.滨城区联合接访地点:滨城区信访接待中心(黄河八路521号)。
3.惠民县联合接访地点:惠民县武装部院内(惠民县群众来访接待室)。
4.阳信县联合接访地点:阳信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处(阳信县政府西50米处路北)。
5.无棣县联合接访地点:无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
6.沾化县联合接访地点:沾化县委、县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7.博兴县联合接访地点:博城四路原县检察院办公楼大门西侧接访室。
8.邹平县联合接访地点:邹平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接访大厅(邹平县检察院新址对门)。
(三)联合接访受理范围
1.不服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及不作为的申诉;
2.不服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予起诉及不作为的申诉;
3.不服滨州市公安局行政行为及不作为的申诉。
(四)参加接访人员
1.市直、开发区联合接访人员
李    凯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牛洪波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2.滨城区联合接访人员
蒋爱学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学智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王学军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王宏业   滨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滨城分局局长
3.惠民县联合接访人员
蔺东华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邦斌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贾恒武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    强   滨州市公安局党委成员、督察长
4.阳信县联合接访人员
李    强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室主任
孟庆良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王新建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牛华元   滨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5.无棣县联合接访人员
王建邦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赵永金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杜    华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曹东焰 滨州市公安局党委成员、政治部主任
6.沾化县联合接访人员
田光利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兴邦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周    波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韩发业 滨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7.博兴县联合接访人员
刘启盛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志涛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新华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袁海泉   滨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8.邹平县联合接访人员
侯宪秀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光胜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黄泽民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樊守林   滨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五)注意事项
1.接访人员要按照《联合接访办法》的有关程序办事,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
2.来访人员要遵守信访的有关纪律和规定,自觉维护接访现场的工作秩序。
咨询电话: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接访处 3162136。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7月28日
 
二、滨州市人大常委会8月3日赴县区联合接访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联合下访意见和滨州市人大常委会联合接访办法,2009年8月3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各县区联合接访,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6起、8人,其中初访的1起,重访的5起。来访涉及市法院案件2起,涉及市检察院案件4起,涉及市公安局案件0起。
参加联合接访的人员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宪秀及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局负责人共8人,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共22人,联合接访人员分为8个接访组。
各接访组接待群众来访的情况是:滨城区接访组接待群众来访0起;惠民县接访组接待群众来访0起;阳信县接访组接待群众来访0起;无棣县接访组接待群众来访0起;沾化县接访组接待群众来访1起;博兴县接访组接待群众来访0起;邹平县接访组接待群众来访5起;市直、开发区接访组接待群众来访0起。
(二)主要特点
1.上访案件总数上升、重复上访依然突出。8月3日共接待来访群众6起、8人,与7月3日接待来访群众5起、6人相比较,受理案件数上升20%,接访人数上升33.3%;8月3日接访中,初访案件1起、重访5起,较之7月3日联合接访受理案件中的初访案件2起、重访案件3起来看,分别下降50%和上升66.6%。8月3日重访案件数占上访总数的83.3%。
2.加大重访案件督办力度,妥善处理重访案件。市人大信访局对重访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及时交予市法院、检察院认真办理,要求市法院、检察院对重访案件要逐案分析,认真解决,并按时限将处理结果报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
                           200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