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到县区联合接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30   点击量:

 

根据滨州市委的意见和《滨州市人大常委会联合接访办法》的规定,2009年11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实行到各县、区联合接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合接访时间:2009年11月3日上午9:00
二、联合接访地点
1、市直、开发区联合接访地点:滨州市市政大楼东北侧100米处,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接访处。
2、滨城区联合接访地点:滨城区信访接待中心(黄河八路521号)。
3、惠民县联合接访地点:惠民县武装部院内(惠民县群众来访接待室)。
4、阳信县联合接访地点:阳信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处(阳信县政府西50米处路北)。
5、无棣县联合接访地点:无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
6、沾化县联合接访地点:沾化县委、县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7、博兴县联合接访地点:博城四路原县检察院办公楼大门西侧接访室。
8、邹平县联合接访地点:邹平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接访大厅(邹平县检察院新址对门)。
三、联合接访受理范围
1、不服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及不作为的申诉;
2、不服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予起诉及不作为的申诉;
3、不服滨州市公安局行政行为及不作为的申诉。
四、参加接访人员
1、市直、开发区联合接访人员
李 凯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牛洪波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2、滨城区联合接访人员
蒋爱学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学智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王学军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王宏业 滨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滨城分局局长
3、惠民县联合接访人员
宋守松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邦斌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贾恒武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 强 滨州市公安局党委成员、督察长
4、阳信县联合接访人员
李 强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室主任
孟庆良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王新建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牛华元 滨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5、无棣县联合接访人员
王建邦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赵永金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杜 华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曹东焰 滨州市公安局党委成员、政治部主任
6、沾化县联合接访人员
田光利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兴邦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周 波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韩发业 滨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7、博兴县联合接访人员
刘启盛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志涛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新华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袁海泉 滨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8、邹平县联合接访人员
侯友新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光胜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黄泽民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樊守林 滨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五、注意事项
1、接访人员要按照《联合接访办法》的有关程序办事,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
2、来访人员要遵守信访的有关纪律和规定,自觉维护接访现场的工作秩序。
咨询电话:滨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接访处 3162136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