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第一个五年立法规划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16-11-11   点击量:
  11月4日,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滨州市委转发<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市第一个五年立法规划正式出台,也是省内新获得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第一个出台的五年立法规划。
  自2015年12月1日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我市实际开展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与有关部门反复进行研究论证,经过数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地方立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于10月24日经中共滨州市委批准。
  《规划》内容严格限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所授权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共安排立法项目23件,其中城乡建设与管理类14件,环境保护类7件,历史文化保护类2件。《规划》主要对23件立法项目的主管部门、立法依据、参考依据、立法解决的问题等进行了阐述。
  市委要求,法规草案提请审议机关和承担法规起草任务的部门,要加强领导,抓紧工作,保证按时完成法规草案起草任务。在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过程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实施地方立法规划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对规划作出适当补充和调整。